日前,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和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。决定召回2011年9月7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16i、118i、120i、125i、218i、220i、320i、325i、328i、330i、340i、420i、428i、430i、435i、440i、M135i、M2、M235i、M3、M4以及ActiveHybrid 3车辆,共计142754辆。因配件供应原因,3系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2021年9月6日开始实施,其它型号车辆的召回活动将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实施。
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燃油箱制造工艺波动和设计容错性不足,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引发燃油箱上部的加工口盖板开裂,导致车辆加满燃油时发生燃油泄漏,存在安全隐患。
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使用专用工具(泄漏探测仪)进行燃油箱压力损失测试,并免费更换未通过测试的燃油箱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